受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江苏科技大学将承担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镇江地区报考我校、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不含选考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在研招网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考费,且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和补报名。
2.考生需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镇江地区高校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国(境)外求学考生须提供其相应的国外成绩证明等证明材料。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相关规定,结合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实际情况,本考点只接受:
(1)应届生:镇江地区高校(不含非镇江地区的校区、分校等)的考生。
(2)往届生:户籍为镇江地区(请务必提供户口簿)或在镇江正式工作〔提供最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医保)或公积金缴费证明〕的考生。
本考点将从严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造假、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按教育部规定,一位考生网报期间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点。
二、其他
1.凡拟在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网上报名的网报公告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3.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4.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5. 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6. 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7. 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本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相关事宜,请查看《江苏科技大学报考点(3235)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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