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上海市2024年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下设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应用2个学科组。
计算机应用学科组下辖专业:系统集成、系统维护、物联网、电子政务、多媒体应用、信息安全、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技术等。
一、申报对象
(一) 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拟聘任工程师职务,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 具有上海市户籍。
- 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近2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 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 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
-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 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 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 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
- 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 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6日至6月21日。6月21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过一次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
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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