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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安排

一、复试(一志愿报考)

(一)复试形式

2026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采取网络复试形式的,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系统。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备注: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下旬开始,4月7日前完成。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比例

结合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条件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六)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派专人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学院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以下材料,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查确定,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5.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政治思想情况表,该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7.《诚信复试承诺书》;

8.复试费用缴纳记录证明;

9.其他相关表现证明材料等。

(七)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各项内容的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并在《复试情况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复试情况表报研究生院备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包括:本科阶段学习情况(10%)、外语听说能力(10%)、综合能力成绩(80%)(招生章程中复试专业科目内容及会计、旅游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并入综合能力环节进行考察)。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管理规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5年。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2.建立“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四比对:通过综合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数据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破格复试

我校不接收破格复试。

二、调剂

(一)调剂考核内容

2026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参照一志愿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三)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与本专业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排序。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四)调剂具体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报名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得超过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保持一致。

三、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四、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会计、旅游管理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

其他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入学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二)录取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情况,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并将名单及复试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专业的待录取和候补待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待录取名单中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从候补待录取名单中顺位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3.拟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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