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1.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二、工作组织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统筹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和学位点负责人等参加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工作流程,监督、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三、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客观评价,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挪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各学院实际招生过程中生源情况对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学校执行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各专业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学科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提出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要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其他加分政策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各学院应对加分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复试考生名单遵循一志愿优先原则。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相关专业招生复试差额比例,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开和执行。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的学院,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工作。有调剂名额的专业,应积极做好调剂工作,通过研究生院及时向考生公布缺额信息,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调剂要求择优遴选调剂复试考生。
学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15人,考生复试分数线根据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拟定,一般要求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40分、单科不低于报考专业对应单科复试分数线10分。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一志愿考生按其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相应国家分数线(总分线)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若比值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满分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2划定第一轮复试名单。如第一轮复试后仍有缺额,则该缺额在剩余一志愿考生中顺延,划定第二轮复试名单,以此类推。
各学院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确认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和初试各科成绩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各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各学院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方式
2026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公布执行。
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查、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专业知识考查根据学校公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如设置笔试,相关命题、监考、阅卷等要求参照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规定执行。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将专业知识考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纳入综合面试。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应根据平台的性能特点,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并提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秘书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复试组织和突发应急情况下的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和稳定。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4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复核,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确保公平公正。复试后,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复试小组若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交流能力考核,则应选拔组建具备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相关学科专业的复试考生开展外语交流能力考核,且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交流能力;
④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参加培训、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用时、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现场复试方式的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专业知识考查×3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若专业知识考查纳入综合面试进行,则复试成绩=综合面试×8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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