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办法>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2号)》。
一、认定转换范围及条件
1.证书范围:纳入互认范围的专业技能证书需由国家有关部委、本市相关部门、行业主管单位或经其授权的机构颁发,在全国或特定行业内具有广泛认可度和权威性,且与自学考试专业存在紧密相关性。例如,报考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计师证书可纳入互认范围;报考建筑类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纳入互认范围等。高校微专业证书是学生修读高校微专业并达到相关要求后,由学校颁发的学习成果证明。
2.课程范围: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与微专业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核心内容紧密相关的专业课、实践课可进行学分认定与转换。
3.条件要求: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的考生,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二、学分计算及转换规则
1.学分计算:根据专业技能证书的级别和学习考核内容,结合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设置标准,确定认定与转换的学分。中级证书(参照)原则上可免考不超过2门总计8学分的自学考试课程;高级证书(参照)原则上可免考不超过3门总计12学分的自学考试课程。
2.转换规则:学分认定与转换遵循“课程内容相近、学分对等或相近”原则。专业技能证书理论和实践总学时数对应课程学分高于自学考试课程,按自学考试课程学分认定;无学时要求的,按学习内容和考核要求经专家论证后进行学分认定。认定与转换所对应的课程成绩,参照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按“通过”计入。
3.高校微专业证书课程认定与转换学分计算方法由各主考高校自行规定,转换规则参照第2点执行。
三、考生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考生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证书相关信息(证书名称、编号、颁发机构、取得时间等),同时上传证书扫描件、成绩单(如有)等证明材料,确保材料清晰可辨。
2.高校初审:各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接收考生申请,对照证书数据库和专业课程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检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对于存疑材料,联系考生补充或核实。
3.集中复审:市自考委办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复核,复审通过后,纳入成绩管理系统,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最终结果。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原文阅读: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不同学习成果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办法》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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